《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3日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2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首次把“千万工程”作为典型案例写入标题,作出“两确保三提升一加强”的工作部署。
乡村振兴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性工程。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如何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如何做好乡村振兴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依托社会力量较好为社会资本奠基?专家就此建言献策。
“千万工程”经验的灵魂和精髓在于领会理念方法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千万工程”作为典型案例写入标题。专家指出,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这肯定了“千万工程”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普遍意义。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龚斌磊表示,“千万工程”在实践中的内涵在不断丰富,从人居环境整治与生态环境改善的乡村建设工程,已发展成为一项改变乡村的发展理念、产业结构、公共服务、治理方式以及城乡关系的基础性、枢纽性工程。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钟真指出,要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就要从农民群众期盼中找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学习“千万工程”的经验,其灵魂和精髓在于领会其中的理念方法,而不是具体做法。”钟真强调,南北方乡村的发展速度、理念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要坚持因地制宜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相结合,稳扎稳打、久久为功。要从“看得见”的乡村建设角度入手,如村庄的环境整治,水电路气暖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打好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再从“看不见”的乡村治理角度凝聚共识、寻求突破,实现向乡村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共享共富和城乡深度融合互动的层面迈进。
龚斌磊表示,以“千万工程”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重点把握三方面内容。一是要突出阶段性,对尚处于“脏乱差”阶段的乡村,改善人居环境是当务之急,当美丽乡村基本建成时,应适时启动村庄经营,践行“两山”理念,并注重长期治理。二是要完善制度保障,尤其是在推动村庄经营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唤醒乡村“沉睡”的资源。三是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一定的利益杠杆调动市场主体进入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做大乡村“蛋糕”,同时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分好“蛋糕”,实现村、村民和市场主体三方共赢。
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
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其中强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
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曾在出席2023年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未来5到10年农业农村投资需求近15万亿元。
“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补全财政资金投资农业农村的缺口。”龚斌磊指出,“千万工程”的一个重要依托,就是依托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的合力,为我国尤其是发达地区打造较为良好的社会资本奠基。
为此,龚斌磊认为应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准入领域,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包括现代种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产业和领域;二是要协调利益关系,做好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平台支持和要素保障,同时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新型合作模式,尤其是要丰富“村庄经营”的实现形式。下一步,或可探索农业农村投资的项目制管理,避免盲目性与涉农投资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严厉查处套取、骗取项目资金,以涉农经营为名从事非农活动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吕开宇表示,要对社会资本的短期行为加以规范,譬如缺少前期规划的盲目投资,打着园区投资旗号搞房地产非农化的虚假投资等。要加强准入条件审核,强化经营过程监督,在用好社会资本同时,减少投资失败和短期投资等行为。
钟真指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具有双面性。要引导用好社会资本,不仅要加强其在经营性项目上的投入,推动乡村产业的更好更快发展;还要鼓励其对公益性项目的关注。当前,农业农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更需要资金投资,但是相关体制机制需要做好支撑配套。建议制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的准入制度,如建立项目白名单,明确支持、鼓励、引导工商资本进入的经营性领域和公益性领域;同时也应健全社会资本进入风险防范机制,如可以设立“负面清单”,适时设计准入条件和参与边界。在此基础上,做好原则性的制度设置,特别是要坚持好农村集体所有权和稳定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此外,应注意将社会资本的引入和本地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相结合。(新华财经 马悦然)